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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risis

站务论坛发展与中国道路选择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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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6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1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Crisis 于 2011-2-11 13:45 编辑 ( {. w* u1 @+ Z4 ]: {
9 k  ?$ `% y! {5 c. E( F
对了,十字,再补充一点。好多人认为我与紫光有私人恩怨。那么,我给你实实在在看看是什么样的私人恩怨吧。  @: V0 z2 r, |6 w: n

1 G6 B* A2 r3 R5 e$ R1、现实中,我知道紫光这个人,大概是一面之缘,包括他的夫人,但他并不认识我。或许,他将我误认为我们教会的另外一位弟兄,所以认为我们之间有什么恩怨。我想,等到某一天他真正认识我的时候,连他自己都会大吃一惊自己的判断的(不过,我并不想他认识我)。因我几乎是严格的将网络与现实分开,生活中所认识的网友,极为有限。比如,生活中我与老杨有过交叉,但老杨绝对不知道咱就是老科!- t) s. g. [( L/ f8 d

0 m& R/ X& S6 M( o9 T2、现实中,我周围有朋友曾经与紫光有过交往,我与我家人则没有,他与我基本上是路人的关系。
4 h: q3 \; Q& g! N, _; n( F9 [" @
8 g0 A4 C1 M6 _2 g4 n3、网络中,我与他的恩怨,起始于咱做移民生活版主时,对他的警告、封他有过发言的帖子(就是他经典名言坐大了第一次出现的帖子)并沉该帖(我在该帖中几乎没有发言,记得发过一楼,就是这楼,也只是委婉地支持那位楼主,而没有与紫光直接交过锋),再后,就是因为紫光多次在移民生活发同样内容的东西继续纠缠同样的问题(就是那个被封帖子中讨论的问题),其中为了平息事态,分散其注意力而进行的投诉,再后,就是对后来的一些诉求合理手段不太合适的网友的一些道义上的支持了。
( k  w/ W+ g1 n0 ^  ]1 M8 I
0 a1 [' y* u, M你看看,我跟他有什么私人恩怨?要说有,也只是公事恩怨,正如我以前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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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一些人会认为,我是投诉不成转而生恨的。老实说,我并不恨紫光,因为好多时候,恨与爱紧紧相连。从紫光在宗教论坛的表现,我早已明白与了解此人----因前两年他在这个版与高潮大论战的时候,我也是主要参与者之一。在白马跟我调停的时候,我就明白我的投诉不会成功了。要说有意见,也只是对白马的----因我并不在乎这个网络的官司,却极为在乎一些自认为是朋友的理解---他让我闭嘴,我做到了,在他判罚之后,没再作声,然而,他却没有做到,事后在茶馆的帖子中发的言,在我看来,并不合适。我想,要么不说,要么就说点公道话吧?当然,我理解他,毕竟白马与现实中的网友有好多交往,不像我,独自往来,无牵无挂的。那么,有人问,你不恨他,为何骂他呢?或许你无法理解,我已经解释过,那只是如同以流氓的手段对付流氓而已。秀才永远是无法与兵讨论的,咱为什么要做一个愚蠢的秀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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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chell 于 2011-2-11 13:39 编辑
) G! p9 ?4 J2 J: s7 u* z5 B* j" W7 H. ~8 U+ @/ T3 l+ ^7 J+ C
林哀王设席宴郭文谄公,林哀王矜夸曰:“孤虽戎不解鞍,亦重经学,麾下武人,无不精熟典籍。”郭文谄试问曰:“孔子言,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众卿其意为何?”伯达惊曰:“女子之事,非某所辖,请咨太子。”又问立果,立果大喜,曰:“孔子何人,竟多养女子!宜速付有司,提拔重用!”郭文谄略疑,又转问康生,康生少憨,默然许久,方答:“不知,或是高岗余党。”沫若语于叶后,叶后美目圆瞪,提鞭喝叱:“此等人物,竟不为我儿所用,惜哉!可设一店,以待众孔家美女!”急召永胜、法宪等责骂。永胜、法宪惶然不敢言,口称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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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郭文谄受命选妃,夙夜忧虑,乃做“武则天”一部,献寿于江后,尽言其事。江后素恶女子,适林哀王潜逃,遂传檄四方,中有文辞:“打倒孔家店,批林批孔”云云。
! e) h1 H- O+ W- g6 M2 i: o$ @# f1 ~: B- M- y
《天朝新语》载:“本朝经文革之乱,千里荒殚,人物丧尽,学多不彰。”
鲜花(86) 鸡蛋(3)
发表于 2011-2-1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郭沫若是中国60年来的唯一大文豪,大历史学家,大剧作家,60年,没有一个人可以和他比肩.可惜,这么了不起的人,成了一条狗+ J: Q1 \- u  g/ }+ q- s3 k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0 20:38

/ u! }1 i" k6 h* U 郭文谄公虽然在新中国成立后活了近30年,但却无法与那些活10几年的比肩。老舍(文豪、剧作家),翦伯赞(历史学家),傅雷(文豪),试问哪个他比得上?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1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好了,科比,我向你道歉。
, O: ~6 u; J. J7 E' p我在社论上面的意思,其实不是强调和紫光的私人恩怨,而是强调投反对票的动机并非是不接受违规而已。  [+ t) i; X5 Q# q8 S8 a/ ?
由此引起你的很多故事,我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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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投反对票的动机并非是不接受违规
, s2 m; J  |  i7 S6 _1 f' I
  I7 c: @8 n9 x9 ?1 _4 O
同理,投赞成票的动机就都是接受违规吗?
鲜花(6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risis 于 2011-2-11 15:22 编辑 & X; \' S, L" I# D
好了,科比,我向你道歉。; R$ I( P. H" F. D
我在社论上面的意思,其实不是强调和紫光的私人恩怨,而是强调投反对票的动机并非是不接受违规而已。
. b( e" _5 n- x8 P8 M+ Q' T由此引起你的很多故事,我表示道歉。
+ K( D( D2 {: N0 n/ |  P% l  W. X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1 14:28

1 n/ R4 i7 G  S0 Q* z9 G7 f
; n$ ^; m1 }; ]- h% u  V" n其实,认为我之所以反对紫光,是因为我与他的私人恩怨的,并不是你十字一个人,你也不是第一个这样认为的,何必道歉?; w2 w, C0 v$ I
- @' {+ E2 p0 R4 S' A" t0 b
但不管怎么说,这样的十字,这样愿意承认错误的十字,我还愿意坐下来和你讨论的。4 [3 K/ [3 h, \2 }: Q7 x

7 j- a$ @7 X  T& p恰恰相反,我认为,投反对票的,基本都是不接受违规的,其中大部分人,据我所知,都是和紫光没有私人恩怨的,譬如八哥。而且,提出弹劾者zsm前执法,与紫光更是没有私人恩怨的,曾经,在你们上任之初,违规之前,zsm还专门给我来过短信,请我支持你们执法的工作,让时间来检验你们。5 h( e# x$ M  n' H( c: `" u, |

8 N) z! X' f" @3 @' J' n而投支持票的,其中倒有好些人是不接受违规的,只是愿意给你们新任执法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这里面明确表示的有未名/白水,还有另外一些资深网友。还有一部分人,就是碍于生活中的面子,因为生活中他她们有密切的交往。看看吧,这个网络与生活的联系是多么的密切!好些人,并不能如你所说像在其它网那样任意而行呢。- }  W% c5 h6 L; W, I
0 N3 u( N$ u5 k- b7 z
所以,十字,你的分析错了。5 x* B5 }& k: ~- B5 ^
$ m& T9 T5 q+ w1 ]4 O1 j
最后,如果希望修改版规,可以,但请违背版规者不要参与此事。网上这么多网友,为什么需要一个践踏版规者来重新制定新的版规呢?这样的版规,即使制定出来了,又指望谁来遵守呢?还是那句话,除非你们这任执法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F) {; N: V4 h9 R9 i

4 j3 U, y: W& T如果认为版规是严肃的,则有讨论的余地,有修改的余地,否则,就别讨论了。既然你们身为执法,可以“犯错”,可以随便来,可以视版规为无物,可以实体正义,那么,凭什么指望别人不“随便”来?
' R3 f& H. G  q. w, Z# P3 G" N
, ]: E9 @3 B9 F你们释放高潮等被旧版规封杀的网友吧。我不杀君,但君因我而死,故在此再次敦请!
鲜花(6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1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楼主讲讲,台湾民主和本站的类比之处。" Z* _" \. ~  X8 x9 g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0 16:06

3 g1 l3 R9 d) O8 o; h
, I$ e" F6 t& v! A, D- Y0 B这个就由非台兄弟来讲,咱也不能面面俱到嘛
大型搬家
鲜花(86) 鸡蛋(3)
发表于 2011-2-1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理,投赞成票的动机就都是接受违规吗?' M0 H1 z# q+ c2 j0 F
lsdev 发表于 2011-2-11 15:07
7 ^% B2 E) @( x8 `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1 19:37 编辑 8 j1 o. ]$ b9 B3 D" {2 }
郭文谄公虽然在新中国成立后活了近30年,但却无法与那些活10几年的比肩。老舍(文豪、剧作家),翦伯赞(历史学家),傅雷(文豪),试问哪个他比得上?  T: e/ v. L) s) ?% O% }
pchell 发表于 2011-2-11 13:49

' y% o, [  W2 }1 l% ^/ L- n  z* S4 o8 G8 W; n
反对,我觉得老郭在总体成就上远远高过你列绝的那几个人。当然在具体某一个点上,老郭比不上。
5 W7 V$ s5 H) G* {8 [% L$ o而且你举的三个人,老舍的总体成就要大大高过后头两个么$ P  i2 u0 m$ j3 Z1 F

  {8 r9 i. ?4 @$ o% Q# i所以让老郭当科学院院长,中科大校长,在当时应该是众望所归的。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1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好些人,包括你十字,一讨论到对自己不利的问题的时候,就强调网络的特殊性,就说“神马都是浮云”;一旦到对自己有利的时候,就说,很重要,很有思想,心胸很开阔,等等,总之,这时候就再也不“浮云”了!' z5 G9 T0 q* p& F2 U9 [
这样的人,与老共常常强调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何两样
Crisis 发表于 2011-2-11 12:55
+ r0 B, b9 a; G) Y: V3 L

$ G) Y5 i, \( H8 K9 b字字珠玑!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什么人是道貌岸然,什么人凌然正气!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1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十字,再补充一点。好多人认为我与紫光有私人恩怨。那么,我给你实实在在看看是什么样的私人恩怨吧。7 q& o' ?% o: V7 J5 G7 \. Q- b' a

7 N6 y1 Q- M, L- i( q1、现实中,我知道紫光这个人,大概是一面之缘,包括他的夫人,但他并不认识我。或许,他将我误认为我们 ...
& k! d8 D0 x! F" a- M9 p# ^, o7 TCrisis 发表于 2011-2-11 13:18

- J- g% i9 a( t' B
4 O- M* c* G6 o; ~6 ^顶一个,老科,好文,有条理。Btw,老白从未与紫光版主见过面,你对我有意见没关系,老白本想调解,没成,如此而已,我只是根据我对版规的理解来断的案子,sorry。
鲜花(6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2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risis 于 2011-2-12 00:39 编辑 8 p+ Z- s+ g/ n  F1 f) V7 F& V8 Y* s5 Z. d
顶一个,老科,好文,有条理。Btw,老白从未与紫光版主见过面,你对我有意见没关系,老白本想调解,没成,如此而已,我只是根据我对版规的理解来断的案子,sorry。! ?$ i/ c/ `  x# J6 _4 D5 `
白马啸西枫 发表于 2011-2-11 19:43
% x0 w3 W9 L( F1 A0 \
  h; F( S" X* ^, [
老白,我对你断案以及在站务版的相关发言没意见,因你那是职责所在,而且在投诉之时,我本就没指望一定能赢得官司,我说过,只是想以此分散被投诉者的注意力,不再继续在移民生活版纠缠而已。但说实在的,对你此后在茶馆的帖子里的相关发言,确实很失望。你可以去翻翻看自己说了什么话。当然,坦白来说,正如我之前跟十字所说,版主之位尤其是执法之位,是个照妖镜。好多事情,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清楚一个问题甚至一个人,但却没必要记在心上的。我们本是路人,能交叉已是缘分,又何必一定要同行呢?
大型搬家
鲜花(8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2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整得好,可惜标题还是不够大。应该整一个“看站务论坛发展与22世纪之比较”
鲜花(8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2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建议站务论坛按穆巴拉克的方法控制本站,至少可以维持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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