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 60) 鸡蛋( 0)
|
楼主 |
发表于 2011-2-1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risis 于 2011-2-11 15:22 编辑
& C* d: g/ b2 {+ [+ [! Z好了,科比,我向你道歉。/ B: G; T- Q0 x' v, H
我在社论上面的意思,其实不是强调和紫光的私人恩怨,而是强调投反对票的动机并非是不接受违规而已。# k3 r0 ?5 f' Z& A. ^
由此引起你的很多故事,我表示道歉。2 {, H: |$ C( p. ]2 i, l9 n% P1 A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1 14:28 & Z$ Y7 ?$ o% L
* v; M6 ]4 H5 q4 s$ G/ o
其实,认为我之所以反对紫光,是因为我与他的私人恩怨的,并不是你十字一个人,你也不是第一个这样认为的,何必道歉? b+ I# B! I4 ~& e# c; U9 M
- t4 s, r4 c; j; p但不管怎么说,这样的十字,这样愿意承认错误的十字,我还愿意坐下来和你讨论的。% K* m" N2 R- K* V
, Y0 F1 y4 d7 a3 l
恰恰相反,我认为,投反对票的,基本都是不接受违规的,其中大部分人,据我所知,都是和紫光没有私人恩怨的,譬如八哥。而且,提出弹劾者zsm前执法,与紫光更是没有私人恩怨的,曾经,在你们上任之初,违规之前,zsm还专门给我来过短信,请我支持你们执法的工作,让时间来检验你们。
- ?5 X" r) D a/ ]' d! y. m8 v `/ E1 B3 P+ K
而投支持票的,其中倒有好些人是不接受违规的,只是愿意给你们新任执法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这里面明确表示的有未名/白水,还有另外一些资深网友。还有一部分人,就是碍于生活中的面子,因为生活中他她们有密切的交往。看看吧,这个网络与生活的联系是多么的密切!好些人,并不能如你所说像在其它网那样任意而行呢。- N& z5 [$ L. g" c/ E
6 Q. f0 I; t9 s: Y所以,十字,你的分析错了。
4 ?7 C3 }/ X4 n! I' ]
8 K: U3 y$ x( o" q8 W5 _ Y. B最后,如果希望修改版规,可以,但请违背版规者不要参与此事。网上这么多网友,为什么需要一个践踏版规者来重新制定新的版规呢?这样的版规,即使制定出来了,又指望谁来遵守呢?还是那句话,除非你们这任执法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W! s/ U. I; d3 M% ]0 s4 Z
, |# G2 Q$ U0 [9 E( n+ b如果认为版规是严肃的,则有讨论的余地,有修改的余地,否则,就别讨论了。既然你们身为执法,可以“犯错”,可以随便来,可以视版规为无物,可以实体正义,那么,凭什么指望别人不“随便”来? d0 ?# ^3 ]% c4 f8 U1 E3 ]
9 t @# e9 w$ {/ t3 N2 l你们释放高潮等被旧版规封杀的网友吧。我不杀君,但君因我而死,故在此再次敦请! |
|